11月25日,纪委办、监察处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招投标工作座谈会议,学校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教务处、人事处、教育工会、学生处、财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保卫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医院、综合服务中心(校车队、水电)、饮食服务中心、宿管服务中心、校有企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纪监审全体干部近40人参加了会议。湛江市霞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唐国明,霞山区检察院、反贪局侦察科科长陈朝晖等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学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邓伟强主持。
会上,邓伟强传达了学校纪委转发的《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广东省监察厅关于监察机关不再派员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及学校纪委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的意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广东省财政厅、湛江市财政局委托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工程建设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学校监察处原则上不再派出监察员参加现场监督工作。原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监督工作规定继续执行。纪委监察处将加强对工程建设、后勤维修、物资设备、图书教材等项目(特别是学校要求督办的项目)的采购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学校工作;对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受学校纪委办的邀请,湛江市霞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唐国明和霞山区检察院、反贪局侦察科科长陈朝晖等同志根据“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的规定要求,到我校在会上作了报告。
唐国明从贯彻我国最高检察院惩防一体化办案精神的角度,通报了湛江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有关情况,指出湛江市在教育、卫生、金融等系统发生的案件有增加的趋势,教育系统在教材采购、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多。这反映了法制、制度建设滞后,监管力度不够。唐国明指出,对职务犯罪要惩防结合,要通过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大片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要走进机关、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要靠全社会的联动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唐国明高度评价了我校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和在干部廉政教育方面所做的工作。唐国明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对我校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党员干部要廉洁为公,执政为民,要正确对待权力,要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营造廉洁和谐的校园。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建设要与教学、科研结合,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四是要强化监督,要抓住重点对象、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要加强对人、财、物管理部门的监督,要抓好事前监督。五是要加大惩治力度,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从而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陈朝晖针对“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的规定,对商业贿赂概念、商业贿赂行为属性、商业贿赂的潜规则作了详细阐释,对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药品购销、公积金管理、教材采购、校服采购以及医生开药方、学校印试卷等等方面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陈朝晖还根据自己多年侦查案件的经验,告诫大家:广大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一心为公,不能利用权力去吃、拿、卡、要;商业贿赂的权钱交易并不象人们常说的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因为犯罪分子一经审查,都会寻求司法交易,坦白交待以求减轻刑罚,所以商业贿赂不能存在侥幸心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其实是保护了干部,党政干部要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监督。
邓伟强在作会议总结时要求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学习上级文件,认真领会今天的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好有关规定,总结工作,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推进工作。
会议现场(龙伟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