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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丁永成等22位同志为我校特邀监察员的通知
作者:jgwnl 来源: 日期:2013-03-12 人气: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纪〔2010〕4号




关于聘任丁永成等22位同志为我校特邀监察员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对学校各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经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纪委会研究决定,聘任丁永成、李长玲、李秀娟、李国芳、李海岩、齐昊、刘素青、许浩、杨德烈、肖文辉、肖利华、肖洪生、张炎生、陈晓、陈清毫、林家政、周昌仕、郑梓、贾明生、高俊忠、曾昭茂、蔡则天(按姓氏笔划排序)等22位同志为我校特邀监察员,聘期3年。

聘任特邀监察员,是拓宽监督渠道,实行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办法,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各单位部门廉政勤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聘任特邀监察员对加强我校民主制度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促进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大力支持特邀监察员开展工作。受聘的特邀监察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好监察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的监督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作用,为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委



  
 

201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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