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学校在湖光校区行政楼431会议室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彭权群主持。党委组织部部长林宇、纪检监察室主任曾庆新、正处级纪检监察员林伟、党委办公室主任王明对、审计处处长李友清、财务处处长陈成、人事处副处长曾令梅及部分纪检监察室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彭权群强调了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重要性,明确了协调小组的工作职责。他指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目的是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和部门职能监督的贯通融合,强化监督合力,构建大监督格局。
会上,林宇汇报了干部监督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备、干部出国(境)及外出报备、干部校外兼职、党员发展等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曾庆新汇报了日常监督、省委巡视整改、信访办理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王明对汇报了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政策、加强政治规矩、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情况;李友清汇报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执行和决算、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曾令梅通报了巡视整改、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薪酬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陈成汇报了学校财务监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协调小组成员围绕履行协调小组职能,结合省委巡视、校内巡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做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充分发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彭权群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腐败协调工作的责任感;二要定期沟通协调,切实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责;三要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发挥发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的作用;四要履行监管责任,管好职能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的工作,各协调小组成员要加强沟通协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共同研究改进和完善监督措施,主动防范和化解风险,努力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共同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