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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一、部门及科室职责

(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策、决议的情况;监督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决定、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工、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廉洁奉公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五、组织开展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六、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检举举报;受理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或监察对象的权利。

七、查处违犯党纪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调查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八、领导二级纪检组织开展工作。

九、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

十、组织开展对学校各单位的校内巡察,协助省委巡视组、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学校的巡视巡察工作。

十一、加强纪委规范化建设,坚持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内部监管,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十二、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风廉政科工作职责

1.在纪检监察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宣传中央、省委和上级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的党内法规制度等。

3.负责本部门办文、办会、上传下达、公章管理、网页建设、新闻报道、资产管理等工作。

4.协助抓好制度建设,草拟有关公文和本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纪委工作报告等。

5.协助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谈话提醒、节假日廉政短信教育、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工作。

6.协助开展廉政研究中心工作。

7.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建议。

8.对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情况进行审理,并提出审理意见。

9.协助开展党廉考核、党廉责任书签订、述责述廉、廉政档案建设、党廉清单制定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协助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并做好迎接检查评价相关材料的组织工作。

11.协助做好本部门考勤考核、办公用品购置、工作用车安排、安全保卫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监督检查科工作职责

1.在纪检监察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开展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

3.开展对立德树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

4.开展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5.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基建维修、招投标、招生、科研经费使用、人才招聘、职称评审等重要事项的监督。

6.协助开展监督专项检查、校内巡察工作,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8.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9.协助指导二级纪委开展工作,联系和指导特约监察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信访、举报、申诉的办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负责对信访件及问题线索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工作台账,并提出处置意见。负责案件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材料上报和信访件、案件档案的管理。

11.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管理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11.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五)审查调查科工作职责

1.在纪检监察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对违反党纪政纪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3.按问题线索的四类处置方式,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开展初核、谈话函询工作。

4.组织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及发出监察建议书等工作。

5.做好信访、案件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对党纪政纪处理不服的申诉,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帮教工作,利用案件查办成果开展警示教育。

7.负责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8.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

9.做好对谈话室及监控视频的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1.主持纪检监察室全面工作;

2.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会议、文件精神;提出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4.协助校党政和纪委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

5.负责有关方面的信访举报阅批和重要的申诉接访,根据举报、申诉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对举报事项的初核和立案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7.列席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参加校长办公会议,参与学校重要事项的监督;

8.负责对学校各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9.负责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10.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纪检监察室主任开展工作,分管监督检查科、审查调查科;

2.协助检查党纪国法以及学校党政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3.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和依法治校的宣传教育;

4.协助抓好对机关行政效能和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受理教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6.负责查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做好回访帮教工作;

7.负责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复查、复议工作;

8.负责协调对资产、设备、招标、产业、学生、招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成人教育招生)、科研等的监督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

1.协助纪检监察室主任工作,协助主任管理党风廉政科工作;

2.协助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3.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和依法治校的宣传教育;

4.协助做好对信访和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案件的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检查工作;

7.负责协调对学校干部、人事、财经、教学等的监督工作;

8.协助抓好广东海洋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风廉政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纪检监察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宣传中央、省委和上级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的党内法规制度等。

3.负责本部门办文、办会、上传下达、公章管理、网页建设、新闻报道、资产管理等工作。

4.协助抓好制度建设,草拟有关公文和本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纪委工作报告等。

5.协助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谈话提醒、节假日廉政短信教育、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工作。

6.协助开展廉政研究中心工作。

7.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建议。

8.对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情况进行审理,并提出审理意见。

9.协助开展党廉考核、党廉责任书签订、述责述廉、廉政档案建设、党廉清单制定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协助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并做好迎接检查评价相关材料的组织工作。

11.协助做好本部门考勤考核、办公用品购置、工作用车安排、安全保卫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五)党风廉政科副科级科员工作职责

1.在纪检监察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宣传中央、省委和上级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的党内法规制度等。

3.协助做好本部门办文、办会、上传下达、公章管理、网页建设、新闻报道、资产管理等工作。

4.协助抓好制度建设,草拟有关公文和本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纪委工作报告等。

5.协助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谈话提醒、节假日廉政短信教育、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工作。

6.协助开展廉政研究中心工作。

7. 协助做好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建议。

8. 协助做好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情况的审理,并提出审理意见。

9.协助开展党廉考核、党廉责任书签订、述责述廉、廉政档案建设、党廉清单制定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协助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并做好迎接检查评价相关材料的组织工作。

11.协助做好本部门考勤考核、办公用品购置、工作用车安排、安全保卫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六)监督检查科科长工作职责

1.纪检监察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开展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

3.开展对立德树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

4.开展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5.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基建维修、招投标、招生、科研经费使用、人才招聘、职称评审等重要事项的监督。

6.协助开展监督专项检查、校内巡察工作,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8.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9.协助指导二级纪委开展工作,联系和指导特约监察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信访、举报、申诉的办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负责对信访件及问题线索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工作台账,并提出处置意见。负责案件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材料上报和信访件、案件档案的管理。

11.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管理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11.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七)监督检查科正科级科员工作职责

1.纪检监察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做好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

3. 协助做好对立德树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

4. 协助做好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5. 协助做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基建维修、招投标、招生、科研经费使用、人才招聘、职称评审等重要事项的监督。

6.协助开展监督专项检查、校内巡察工作,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8. 协助做好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9.协助指导二级纪委开展工作,联系和指导特约监察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0. 协助做好信访、举报、申诉的办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负责对信访件及问题线索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工作台账,并提出处置意见。负责案件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材料上报和信访件、案件档案的管理。

11.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管理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11.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八)审查调查科科长工作职责

1.纪检监察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对违反党纪政纪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3.按问题线索的四类处置方式,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开展初核、谈话函询工作。

4.组织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及发出监察建议书等工作。

5.做好信访、案件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对党纪政纪处理不服的申诉,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帮教工作,利用案件查办成果开展警示教育。

7.负责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8.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

9.做好对谈话室及监控视频的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九)审查调查科副科级科员工作职责

1.纪检监察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做好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对违反党纪政纪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3.按问题线索的四类处置方式,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开展初核、谈话函询工作。

4. 协助做好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及发出监察建议书等工作。

5.做好信访、案件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 协助做好对党纪政纪处理不服的申诉,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帮教工作,利用案件查办成果开展警示教育。

7.负责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8.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

9.做好对谈话室及监控视频的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