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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委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彭权群

纪委副书记:曾庆新

委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邓伟强  邓朝晖  刘利群  李新华  肖文辉  陈健

陈青松  林伟  林年冬  彭权群  曾庆新

1.纪检监察室

主任:曾庆新

办公室:行政楼406;办公电话:0759-2383170

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兼副主任:林伟

办公室:行政楼405;办公电话:0759-2383173

纪检监察室处级干部:张建华

办公室:行政楼403;办公电话0759-2383501

2.党风廉政科

科长:张德涛(行政楼401)

办公电话:0759-2383145

传真电话:0759-2383146

李志云(行政楼401)

办公电话:0759-2383145

3.监督检查科

科长:庞国明(行政楼401)

办公电话:0759-2383145

正科级干部:吕佳佳(行政楼403)

办公电话:0759-2383501

杨经铭(行政楼403)

办公电话:0759-2383501

4.审查调查科:

科长:邓玉琼(行政楼403)

办公电话:0759-2383501

科员:郑才敏(行政楼403)

办公电话:0759-2383501

纪检监察室领导及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部门领导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促进工作顺利开展,经主管校领导同意,现将领导工作分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公布如下: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曾庆新同志协助纪委书记处理学校纪委、广东海洋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主持纪检监察室全面工作和党支部工作,兼管党风廉政科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访、计生、消防安全,协调学校审计、基建、后勤等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及纪委书记布置的工作。

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兼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林伟同志协助纪检监察室主任工作,分管监督检查科、审查调查科和行政效能、案件调查处理、案件审理、特约监察员工作,负责协调学校干部、人事、财经、教学、资产、设备、招标、产业、学生、招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成人教育招生)、科研、学术等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学校、纪委及室领导布置的工作。

张建华同志协助纪检监察监察室领导开展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开展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工作、加强与二级单位部门和二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联系,督促“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配合开展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有关信访及问题线索调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党风廉政科科长张德涛负责科的全面工作,协助管理廉政研究中心办公室工作,完成本岗位职责及处领导布置的工作。

党风廉政科副科级干部协助科长工作,完成本岗位职责及处领导布置的工作。

监督检查科科长庞国明负责科的全面工作,完成本岗位职责及处领导布置的工作。

监督检查科正科级干部吕佳佳协助科长工作,完成本岗位职责及处领导布置的工作。

审查调查科科长邓玉琼负责科的全面工作,完成本岗位职责及处领导布置的工作。

审查调查科干部郑才敏协助科长工作,完成本岗位职责及处领导布置的工作。

                             纪检监察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