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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纪委办监察处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办法

作者:jgwnl 来源:  日期:2013/03/07 09:39:38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加强“五型”机关建设的意见》(党[2010]58号)的精神,为认真做好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和创新型机关建设,切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机关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结合纪委办、监察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服务承诺制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是指本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要求,按照岗位职责和权限,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作出的公开承诺,遵照承诺对各项工作进行落实,并接受公开监督。

  第三条 推行的服务承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质量和效率并重的原则,坚持以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师生满意度为基本目标。

  第四条 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公示具体工作职责、程序、标准等内容,把工作责任和服务内容置于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中,促进服务承诺制工作的顺利推行。

第五条 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坚持“不吃、不拿、不贪”的“三不”作风,坚持“管好嘴、管好手、管好心”的“三管”作风。

第三章 首问责任制

  第六条 首问责任制主要是指校内(外)来人、来电(函)到本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七条 要实行座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等,方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

  第八条 首问责任人要遵循主动热情、办事文明、服务规范、及时高效、方便负责的原则。

  第九条 首问责任人对来访(电)者咨询、反映、投诉或举报的事项要做好登记,收取的材料要在来访(电)者面前清点清楚,并告知来访(电)者;咨询或要求办理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要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校内其它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及时引荐到相关部门;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条 首问接待人或首问责任人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报告领导。

第四章 限时办结制

  第十一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在理清职责、明确任务的基础上,对具体工作做出限定时间办结的制度,旨在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 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第十三条 限时办结事项包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第十四条 对上级机关以文件或电话形式通知上报的材料、函件等,按照要求及时办结并上报。重大疑难问题,需经学校讨论决定的,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第十五条 对经学校会议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按要求的时限及时办结。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

  第十六条 工作中,相关单位(部门)送来的函件一般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将及时反馈原因;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事项及时说明原因,并作出明确答复。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与任期目标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等紧密挂钩。凡受到群众投诉举报,经查实确属主观原因造成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批评、取消评优评先等处理。

第六章 附件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纪检监察干部。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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