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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纪委工作报告

作者:zdtluck 来源:  日期:2014/04/10 10:15:14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坚持改革创新

不断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建设

——在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4月2日)

老师们、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广东省教育系统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校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

一、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三大行动”计划的落实

根据学校 “三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纪委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建”项目,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情况检查、作风问卷调查以及明察暗访工作,推动学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校第一批32个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单位(部门)共厘清权力运行事项(工作事项)流程图260多项,找出风险点560多个,找出风险表现形式830多项,制定防控措施1100多条,完成了厘清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明确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订防控措施等各项工作,并对第一批实施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行了公示。

(二)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落实“一岗双责”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大事抓紧抓好,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岗位职责,与学校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新的形势发展要求,重新修订了《广东海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广东海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及检查考核依据,为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组织全校59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并把《廉政承诺书》由校纪委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列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内容。

(三)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创新教育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始终把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放在重要位置。

一是认真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把抓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教育工作重点,由纪委办牵头,“两办”、组织、人事等部门配合,抽调20多名人员组成检查组,围绕机关作风情况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二次开展了机关作风检查和整治工作,对存在上班迟到、早退、上网打游戏、聊天、服务态度不够好等问题的部门或干部,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及时提醒纠正和督促整改。

二是开展以“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170多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3天;组织副处以上干部开展一次反对滥用权力集体承诺活动;组织机关、后勤等科级以上干部55人到茂名监狱进行“三纪”专题教育;会同学工部、校团委举办全校大学生“廉洁·诚信”主题辩论赛,16支学院代表队参加,到场观看比赛的学生超过3000人次;同时开展“廉政亲情寄语”征集评选等活动。

三是重视廉政宣传阵地的建设。通过校内报刊、录像片、宣传橱窗和网络等,及时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宣传中央、中纪委、省纪委等最新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新闻报道、通报和会议精神,坚持进行经常性教育和警示学习;加强网络宣传力度,校园网纪检监察网页内容丰富,更新较快;通过短信平台,坚持每逢重大的传统节日发送廉政温馨短信共3000多条,提醒党员干部要清廉过节。

四是加强学术道德风气建设,支持和配合科技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科研管理和学术道德规范等管理办法,加强对职称申报、评审的监督,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学术不端等问题的,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制定了《广东海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广东海洋大学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根据有些单位部门在赞助费管理使用、财务借款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协助财务部门发出《关于规范捐赠资金管理使用的通告》和《关于清理超期借款的通告》,防范小金库行为发生和长期借款不及时归还的问题,减少廉政风险。提出《关于加强2013年高考招生录取监督工作的意见》,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纪委办监察处进一步完善部门工作职责、各科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工作职责,并制成牌匾上墙接受监督;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指南》、《纪委办、监察处内部管理制度》、《纪委办、监察处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广东海洋大学纪检监察人员职业行为准则》,《纪检监察保密工作规定》、《纪检监察保密工作专用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行为。

(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按照党和国家对“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的要求,全年参与物资采购、基建修缮工程以及各类招投标、经费收支等各项经济活动的监督工作事项73项。参与人事招聘、职称评审以及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监督。参与对艺术类招生考试的初试、复评、登记和审定等工作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对 19个初试点,派出监督人员对2万多名考生考试情况进行监督,对5600多名进入复评的考生进行全程复评情况监督,对2759人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和备案监督。加强对选拔干部的监督工作,把好“入口”关,力防“带病提拔”现象,对37名调整和提拔的科级以上干部做出廉政鉴定意见。

(六)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求,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治。制定并实施《广东海洋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通力配合,积极行动,学校在七个方面10个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公款出国团组批次同比下降29%,人次同比下降4.5%;全校会议比同期减少了24场;各种评比表彰项目同比减少了4项;自查、清理内部出版物和简报共34种,撤销了3种;清退了5间超标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费与同期相比减少了13%;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164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报告了持会员卡情况,其中有1名处级干部将其收到的匿名寄送的1张购物卡(含金额1000元)如实报告并上交纪委。

(七)严格执纪,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

畅通信访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组织特邀监察员50人次对学校干部职工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干部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认真调查处理信访举报问题,对于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保护干部;对够不上违纪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纠正错误;对反映单位部门管理问题的,及时督促单位部门整改。全年共办理信访投诉件19件,办结19件;对一名受处分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基层单位意见,及时向学校提出解除其处分意见。

(八)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创新廉政研究中心工作

认真开展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2013年校内廉政研究课题立项17项;选送2篇论文参加全国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暨高校廉政研究机构第六次联席会议;选送5篇论文参加2013年广东教育系统反腐倡廉调研活动,其中1篇获一等奖,2篇获优秀奖,我校并获优秀组织奖;选送10件廉政文化作品参加全国高校第二届廉政文化作品大赛,有3件作品入围决赛,其中1件获得表演艺术类全国三等奖。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一些党员干部对查摆纠正“四风”问题不够上心,“庸懒散”的情况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干部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少数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有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督的有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等。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新要求、新部署,以建设“廉洁海大、正气海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教育预防,强化执纪监督,严惩腐败行为,为我校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自觉接受党纪的规范约束。要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课堂、报告会、校园网等思想阵地的管理。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检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懈现象,坚决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会员卡”、“购物卡”等现象,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

(二)深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党委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学校党委、纪委和学校各单位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按照上级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认真执好纪、问好责,抓好监督检查。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制度,结合二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加强对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三)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检查党委决议执行情况的新要求,重点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三大行动计划”和“创新强校工程”,在抓好 “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两个项目的基础上,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各责任单位推进“三大行动计划”和“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确保各个项目的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七个方面十个专项整治工作,持之以恒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巩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实实在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加强对基层单位和党组织落实学校重要事项决策情况的检查,促进基层单位和党组织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或部处务工作会议以及重要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

(四)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工作效能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学校党委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依据《广东海洋大学机关作风考评办法(试行)》,开展机关作风的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持续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庸懒散奢问题,不断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提升行政效能。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果,加强对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和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作风不正、效率低下、不负责任、滥用权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问责,或依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五)加强制度建设和有效监督,推进权力阳光运行

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纪委新的要求,要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一套“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科学管事、管权、管人的制度体系。要继续强化重点监督,坚持按照“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继续加强对基建后勤、资产设备、组织人事、招生考试、财务审计、科研产业、教育管理和赞助收费等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的监督。

要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全员参与的立体式监督体系,在完成机关部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推进教学单位和教师科研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管理和审批等各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和修正,汇编机关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制订《广东海洋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年底全面完成学校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形成以岗位为点、工作流程为线、制度建设为面的有效的反腐倡廉防控机制,做到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防得住、控得牢,权力运行流程图、风险防控措施“上墙上桌”直至“上网运行”。

要进一步深化党务、校务和院务公开,完善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师生要求公开的事项,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况下,依法依纪地促进学校和有关单位部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发送廉政短信、参观廉政基地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有新的警醒,夯实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和权力观;会同学工部、校团委继续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廉政文化系列主题活动,促进大学生廉洁意识的提高。继续拓展党风廉政教育范围和内容,通过邀请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等领域的专家,采取座谈、讲座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熟悉掌握所在岗位的业务知识,特别是财务管理和审计方面的知识,使广大教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加强自我防范,明确党纪国法的红线底线。

继续开展廉政理论和实践研究,发挥廉政研究中心的作用,在抓好去年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第二次学校廉政理论和实践研究研讨会,汇编论文专辑。积极配合上级纪委做好年度反腐倡廉课题的调研,支持和发挥专家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新成果。

(七)坚持从严治腐,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把查处以权谋私、贪污腐败问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问题、侵害师生利益或漠视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问题,商业贿赂、学术不端等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完善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各种网络媒体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增加查办案件线索。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举报和申诉的程序、时限,努力提高实名举报核查率、信访初核率和结案率。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省教育纪工委报告制度。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要通过查办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发挥震慑、诫勉和警示作用,有力遏制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部门,按照上级的要求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八)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继续做好新一届特邀监察员的推荐和选聘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基层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监督水平和监督质量。继续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规程。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法违纪行为要零容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同志们,2014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依然很重。我们要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工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目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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