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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志强在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zdtluck 来源:  日期:2014/04/10 10:10:51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在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关志强

(2014年4月2日)

各位老师、同志们:

这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学校党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部署2014年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刚才,春海同志就上级会议精神作了传达,一起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献兵同志代表学校纪委作了工作报告,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联系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保持清醒,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认识反腐败斗争,强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腐败问题的清醒与警醒。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013年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科研工作以及服务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了党政管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基本框架;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创新开展监督工作,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检查;认真做好信访案件查处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营造风清气正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单位(部门)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工作不够主动,责任不够落实;三是有的单位(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起来,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四是个别党员干部律己不严,还存在“庸懒散慢浮等现象;五是个别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有待我们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关于今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刚才献兵同志已经作了全面部署,我这里再强调几点:

(一)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强调要切实增强党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党性修养,要严格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要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民主集中制、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确保组织纪律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反腐倡廉的政纪法纪红线。

(二)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既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作风建设我们开了个好头,要一步一步深化下去”。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认真抓就会好一点,松一松就会反弹。去年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单位(部门)对存在的“四风”问题认真地进行了查找整改,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作风问题无小事,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紧盯“四风”问题不放,长期抓、抓长期、具体抓、抓具体,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要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看整改落实成效,看建章立制成效,看专项整治成效,接受群众监督,用群众满意不满意检验整改落实到位不到位,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前不久,中央制定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的《实施办法》也即将出台。我们要紧密联系实际,研究制定学校的《实施办法》并认真落实,使权力授予、行使、监督全过程和各环节都有制度规范,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和“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举措。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机关、企业、高校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2013年,学校党委把“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建”项目纳入学校“三大行动计划”,到2013年12月,第一批32个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单位(部门)完成了从单位(部门)和岗位两个层面的廉政风险制度框架建设;第二批实施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力争到本学期末基本构建覆盖全校各二级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加大源头治腐工作力度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力求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

一是要更加突出教育的针对性。要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重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组织人事、招生考试、财务基建、招标采购、物资设备和后勤产业等人财物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职工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提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规范岗位履职行为;加强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崇尚科学精神,端正学术风气,恪守学术道德;加强对广大学生的廉洁修身教育,培养学生崇尚真知、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洁身自好的良好道德品质。

二是要更加突出制度的约束性。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创新,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寓于推进我校改革发展的制度设计和管理实践之中,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建立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明确各单位(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划清责任红线,增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能力。要完善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建设。规范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制度执行有力。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制度,但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尤其是“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公开办事程序,真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协助党委抓好制度执行的监督工作。

三是要更加突出监督的有效性。要突出监督的重点,积极探索有效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及权力部门权力行使的体制机制。要创新监督形式,继续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发挥电子系统的监察作用;强化权力公开,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公开办事流程,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作用。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四是要更加突出惩处的震慑性。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发现一起就要坚决查处一起,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要把查处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侵害师生利益或漠视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商业贿赂、学术不端等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注重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

三、明确责任,健全落实反腐倡廉责任的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了部署,强调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健全学校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职责和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把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一是要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是抓好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要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服务管理等工作一起通盘考虑,全面部署,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要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全校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大职能,主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履职执纪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党性、严于律己、谦虚谨慎,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全局。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不断开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校“创新强校工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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