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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景春传达有关廉政建设讲话和会议精神

作者:jgwnl 来源:  日期:2009/05/04 16:35:58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4月30日下午,学校在教学主楼多功能厅召开了廉政建设精神传达会议。学校领导刘卫国、何真、容景春、潘泰、陈泽球、章超桦、叶春海出席会议。会议由校长何真主持。各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各基层党委(总支)委员,党委督导组成员,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学生党员代表共4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容景春传达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刘延东、周济同志在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全国全省2009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情况和挑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高校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高校行政领导班子要把反腐倡廉要求同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对党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建立建全督查、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和奖惩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严肃追究责任。

要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和监督。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加强高校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基建(修缮)项目、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使用等的跟踪审计和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试题泄密和录取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各种学术不正之风,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同时健全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听取廉政建设精神传达后,校党委书记刘卫国作了重要讲话,回顾了2008年的廉政建设工作,对2009年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最后,校党政一把手刘卫国、何真与其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学院党政一把手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据悉,其他单位、部门的廉政建设责任书也将在会后择日签署。

  (作者、行政新闻主编:胡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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