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海大纪〔2013〕7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选拔任用干部
征求纪委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学校选拔任用科级以上干部任职前党委组织部征求校纪委意见的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经校纪委商组织部制订《广东海洋大学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同志征求纪委意见的函
2.征求意见干部情况表
3.关于 同志征求意见的复函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0月24日
广东海洋大学
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学校选拔任用科级以上干部任职前党委组织部征求校纪委意见的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步加强对高等学校若干重大问题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精神,以及《广东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选拔任用干部是包括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含相当)。
第三条 党委组织部征求校纪委意见的主要内容是:
1、对考察对象或拟任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对考察对象或拟任干部信访举报的情况;
3、对考察对象或拟任干部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和结论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条 党委组织部征求校纪委意见的方式是:在考察或拟任用人选或调配干部时,就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向校纪委发征求意见函(随函附《征求意见干部情况表》)。
第五条 党委组织部应在考察对象确定后、考察工作开始前,或拟任用人选或调配干部时,向校纪委发征求意见函。校纪委在收到党委组织部征求意见的函件后,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函复。
第六条 根据需要,校纪委认为应当进一步听取其他纪检机关意见的,由校纪委统一负责听取其他纪检机关的意见。
第七条 校纪委回复意见时,要对考察对象或拟任干部或调配干部提出是否影响其任用的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 党委组织部应将考核干部、开展监督检查和日常考察时收到的反映和举报,及时向校纪委反馈。
第九条 没有向纪委征求意见的考察对象或拟任用干部或调配干部,组织部不得提交学校党委或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十条 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征求意见中涉及到的人和事,一律不准对外泄露。对工作中违反纪律要求的,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上级组织部门或其他单位需要对学校有关干部征求任用意见或出具廉政证明的,由学校组织部或校纪委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纪委办监察处商组织部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组干函〔 〕 号
同志征求纪委意见的函
校纪委: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同志拟作为 职务的考察对象(拟任或调配干部)。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的实施办法》,现就该同志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征求纪委意见。
请予函复。
附件:《征求意见干部情况表》
党委组织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征求意见干部情况表
组织部(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政治面貌 | 现工作单位和职务 | 考察或拟任或调配岗位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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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纪复函〔 〕 号
关于 同志征求意见的复函
组织部:
《关于 同志征求纪委意见的函》(组干函〔 〕 号)收悉。经研究审核,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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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复。
校纪委(盖章)
年 月 日
广东海洋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