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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作者:zdtluck 来源:  日期:2014/04/10 10:05:00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2013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上级纪检监察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围绕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围绕学校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三大行动”计划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组织制订“三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建”项目,组织对机关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和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对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作风问卷调查以及组织明察暗访工作,推动建设完成学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校第一批32个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单位(部门)共厘清权力运行事项(工作事项)流程图260多项,找出风险点560多个,找出风险表现形式830多项,制定防控措施1100多条,完成了厘清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明确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订防控措施等各项工作,并对第一批实施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行了公示。还按照党委要求积极协助党办、校办对全校“三大行动计划”各责任单位201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推进“三大行动计划”的进一步落实,推动学校重要工作开展

二、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落实“一岗双责”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大事来抓紧抓好,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岗位职责,与学校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新的形势发展要求,重新修订了《广东海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广东海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及检查考核依据,为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作用。组织召开了2013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布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全校59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并把《廉政承诺书》由校纪委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列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内容。

三、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创新教育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坚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始终把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放在重要位置。

一是认真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把抓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教育工作重点,由纪委办牵头,“两办”、组织、人事等部门协作,抽调20多名人员组成检查组,围绕机关作风情况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二次开展了机关作风检查和整治工作,对有上班迟到、早退、上网打游戏、聊天、服务态度等问题部门或干部,及时思想进行教育,及时提醒纠正和督促整改。

二是开展以“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170多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3天;组织副处以上干部开展一次反对滥用权力集体承诺活动;组织机关、后勤等科级以上干部55人到茂名监狱进行“三纪”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保密法纪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编发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简报3期,分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3)》200册;会同学工部、团委举办全校大学生“廉洁·诚信”主题辩论赛,16支学院代表队参加,到场观看比赛的学生超过3000人次;开展“廉政亲情寄语”征集评选活动。配合推进校院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把廉洁从政教育纳入学校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并安排专题学习。校级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分别组织召开1—2次专题廉政工作会议或做辅导报告。

三是重视廉政宣传阵地的建设,通过校内报刊、电视、录像片、宣传橱窗和网络等,及时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宣传中央、中纪委、省纪委等最新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新闻报道、通报和会议精神,坚持进行经常性教育和警示学习;加强网络宣传力度,校园网纪检监察网页内容丰富,更新较快;通过短信平台,坚持每逢重大的传统节日发送廉政温馨短信3000多条,提醒党员干部要清廉过节。

四是加强学术道德风气建设,支持和配合科技处制定和完善有关科研管理和学术道德规范等管理办法,加强对职称申报、评审监督,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学术不端等行为问题的,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依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事,规范权力运作行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广东海洋大学机关作风考评办法(试行)》和《广东海洋大学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根据有些单位部门在赞助费管理使用、财务借款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助财务部门发出《关于规范捐赠资金管理使用的通告》和《关于清理超期借款的通告》,防范小金库行为发生和长期借款不及时归还的问题,减少廉政风险。发出《关于加强2013年高考招生录取监督工作的意见》,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纪委办监察处认真修订完成了工作职责、各科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工作职责,制作成牌匾挂墙明示;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指南》、《纪委办、监察处内部管理制度》、《纪委办、监察处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广东海洋大学纪检监察人员职业行为准则》,《纪检监察保密工作规定》、《纪检监察保密工作专用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行为。

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按照党和国家对“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的要求,全年参与物资采购、基建修缮工程以及各类招投标、经费收支等各项经济活动的监督工作事项73项。参与人事招聘、职称评审以及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监督。参与对艺术类招生考试的初试、复评、登记和审定等工作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对 19个初试点,派出监督人员对20090名考生考试情况进行监督,对5600多名进入复评的考生进行全程复评情况监督,对2759人取得合格证的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和备案监督。加强对选拔干部的监督工作,把好“入口”关,力防“带病提拔”现象,对37名拟调整和提拔的科级以上干部做出廉政鉴定意见。

六、以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求,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治。配合学校实践办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过近两月的整治,学校在七个方面10个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公款出国团组批次同比下降29%,人次同比下降4.5%;全校会议比同期减少了24场;各种评比表彰项目同比减少了4项;自查、清理内部出版物和简报共34种,撤销了3种;清退了5间超标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费与同期相比减少了13%;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164人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了持有会员卡情况,其中有1名处级干部将其收到的匿名寄送的1张购物卡(含金额1000元)如实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严格执纪,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

认真执行《广东海洋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对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反馈。畅通信访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组织特邀监察员50人次对学校干部职工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干部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认真调查处理信访举报问题,对于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保护干部;对够不上违纪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纠正错误;对反映单位部门管理问题的,及时督促单位部门整改。共办理信访投诉件19件,办结19件,对一名受处分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基层单位意见,及时向学校提出解除其处分意见。

八、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创新廉政研究中心工作

认真开展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交流,修订了《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廉政风险防控范研究----以广东海洋大学为例》一文并报送省教育纪工委;2013年校内廉政研究课题立项17项;提交2篇论文参加全国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暨高校廉政研究机构第六次联席会议;提交5篇论文参加2013年广东教育系统反腐倡廉调研;选送10件廉政文化作品参加全国高校第二届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其中三件进入决赛范围。

九、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

坚持把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增强素质、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有效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年内共安排1人次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的学习培训,4人次参加省级纪检监察和公文知识培训,3人次参加全市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与其他高校开展业务学习交流,组织特邀监察员学习业务知识和政策规定,选派特邀监察员参加各类监督工作。坚持周一处务工作例会和集中学习交流制度,认真执行《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努力提升干部素质和形象。

十、存在困难和问题

还有一些同志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不够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的有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职称聘任、教师招聘、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和科研经费管理等师生反映较多、监督困难较大;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推进不够;干部作风建设还要加强;信访问题还不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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