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廉洁海大、正气海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执纪监督,构筑“不想腐”、“不能腐”和“不敢腐”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力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围绕学校重点工作,继续落实好“三大行动计划”
纪委办监察处高度重视学校 “三大行动计划”,通过周密安排、统筹部署、精心组织,顺利完成 “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两个项目的年度工作任务。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机关作风检查考评。制定《广东海洋大学机关干部作风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使作风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由纪委办牵头,抽调20多名干部组成检查组,全年2次开展了机关作风检查、暗访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思想教育、提醒纠正和督促整改,促进了全校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2.认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权力阳光运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订了《广东海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和《广东海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同时,学校分两批组织各单位(部门)、各岗位从厘清权责、规范运行程序、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等环节着手,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到2014年底,已经建立起覆盖全校各单位(部门)、各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3.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为规范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和管理,提高学校行政效能,制订《广东海洋大学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海洋大学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试行)》。为尽快实现系统的效能监察功能,监察处多次牵头组织会议研讨和推进各单位(部门)工作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工作。目前,党委办、纪委办、组织部、校长办、人事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共计13项工作已经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运行。
二、聚焦纪检监察主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划,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一岗双责”。组织召开了2014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纪委、省纪委和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部署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组织新选拔任用干部签署《廉政承诺书》,对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
三、拓宽内容创新载体,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学校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始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手段,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1.开展以“严明组织纪律、锻造优良作风”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重点对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召开由400多名师生参加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会,组织正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重要岗位干部60余人前往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番禺)开展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校保密委组织保密委员和专兼职保密员观看由市保密局组织的保密警示教育现场演示片,提高党员干部的保密防范意识和能力;向领导干部分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4)》280册和《十八大以来的廉政新规定》180册;图书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廉书推荐”活动,面向全校师生推荐了廉政理论研究、文学作品、文化作品、党纪国法等173种图书,廉政教育片32部,营造了浓厚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2.重视廉政宣传阵地的建设。通过校内报刊、宣传橱窗和网络等,及时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新闻报道、通报和会议精神;加强网络宣传力度,及时更新校园网纪检监察网页内容;通过短信平台,坚持每逢重大的传统节日发送廉政温馨短信2000余条,提醒党员干部清廉过节。通过校园网络宣传报道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共在学校网络发宣传报道10篇。
3.做好干部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强化任前教育,坚持和完善对新提拔和轮岗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配合做好干部培训工作,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重点岗位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遵守廉政纪律。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科学有效的管权、管人、管事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体系。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结合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先后修订或制定了《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委会议议事规则》、《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广东海洋大学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和《广东海洋大学货物采购监督工作办法》等5项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学校转发中共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和湛江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狠刹不正之风的通知》。同时,积极协助职能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并认真抓好制度落实的监督工作,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规办事。
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按照党和国家对“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工作。
1.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为确保我校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印发《关于加强我校2014年高考招生录取监督工作的通知》,并全程参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监督工作。加强对录取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和监督,与全体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签订《遵守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承诺书》。强化对艺术类招生考试的监督工作,对参与艺术类单考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对艺术类招生考试的初试、复评、登记和审定等工作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派出监督人员对19个初试点的23418名考生考试情况进行监督,对6507多名非美术类考生的复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8384名考生的美术试卷改卷工作进行监督。同时严格监督复评考生分数统计、登记,对取得合格证的2523名考生进行备案监督。同时,为完善艺术类招生工作程序,督促和指导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台了《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2.加强对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等项目活动的监督。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找准职责定位的要求,在参与各类招投标、项目验收、设备验收等项目活动的监督中,采取“事前备案,事中留痕,结果公示,事后检查” 的创新方式。一年来参加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校园车招租等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60多次;各类项目验收监督工作 90多次;备案工程建设、后勤维修、物资设备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文件60多份,备案《广东海洋大学廉政协议书》和合同90多份。在监督过程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招投标文件中不合理、不公平、不符合规定的条款,协调职能部门给予指导和修改;在验收过程中,程序不符合规定和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场纠正;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利益。
3.加强对人事聘用工作和职称评审的监督。加强对人才引进、职称评审、非编人员招聘的程序和关键环节的监督,2014年参与引进人才167人、职称申报197人(评审通过112人)、非编人员招聘报名77人、聘用35人等工作的监督。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参与选拔任用干部各环节的监督工作,2014年报名参加竞岗27人,提拔干部14人;平级调整25人。
六、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执纪问责
认真贯彻执行《广东海洋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施细则》,畅通信访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信访举报问题,对于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对够不上违纪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纠正错误;对反映单位部门管理问题的,及时督促单位部门整改。对于实名举报实行双反馈制,调查前了解情况,调查后结果反馈。注重利用查办案件工作和成果,对干部、教师进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作用。
一年来,共接到各类来访、信访举报和上级转办件17件。其中12件已办结;1件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备案处理;1件没有署明被举报人姓名和线索不清,备案处理;3件正在办理中。立案1 件,结案1件,党纪政纪处分1人,针对管理上的漏洞,向两个职能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参与调查某教师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不端行为。
七、加强廉政课题研究,做好廉政研究中心工作
1.开展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研究。根据省教育纪工委反腐倡廉调研课题通知要求,向省教育纪工委报送11篇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另外根据学校党风廉政能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面向全校发布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研究的通知,经由学校廉政研究中心推荐、纪委会研究对27个申报课题中的15项课题予以立项。同时加强课题管理和指导,保证课题完成的进度和质量。对去年立项的24个校级廉政研究课题,加强管理、指导和检查,认真做好课题结题的验收工作。
2. 开展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交流。于6月召开了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研究研讨会,汇编了《广东海洋大学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集》,论文涵盖了廉政风险防控、学术反腐、廉洁文化建设、权力运行监督、商业贿赂防范、招生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对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起到指导作用。会议对廉政研究中心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还对2013年廉政理论研究优秀论文的作者进行了表彰。
3.积极开展廉政作品征集创作活动。向全校师生征集30多幅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漫画作品,报湛江市纪委参加全市评比;选送3件作品参加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通过组织师生参与廉政作品创作,培养了师生崇尚廉洁的自觉性。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增强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1.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意识。纪监党支部把支部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一年3次深入扶贫点开展调研,既帮扶了贫困户脱贫,也增强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时事政治和党的理论学习,严肃召开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关心党员干部成长,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2.选派干部参加业务培训,促进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重视通过部门内部培训会、校际间交流和校外专业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来更新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和工作理念,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年内共安排1人/次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的学习培训,3人/次参加中国廉政建设与效能监察研究中心“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反腐败审计与腐败案件查办”高级研修班学习。
3.加强特邀监察员队伍建设,拓宽监督渠道。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在个人自荐和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公平、公正、有序地选聘了新一届17名特邀监察员。组织特邀监察员参加学校纪委的扩大会议和各类重大活动,学习业务知识和政策规定,选派特邀监察员参加招生、招标和项目验收等监督工作,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加强与特邀监察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他们对各单位、部门存在问题的反映,征求他们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监察工作质量。
九、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1.开展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制订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对教育乱收费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以及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纪委办监察处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了整改落实,并撰写了整改工作报告上报省教育纪工委。
2.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行评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校从2014年5月启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下简称行评工作)。经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民主评议等4个阶段,完成了学校各单位(部门)的群众评议、组织评议,撰写了行评工作报告上报省教育厅。通过本次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进一步凝聚了作风建设思想共识,推进了校务公开,改进了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改善了学风师风校风。
3.牵头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对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教育收费行为以及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专项检查情况报告。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管理,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
4.配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展广东海洋大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联合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节能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加强节能管理,做好创建节能型示范高校工作。
十、努力方向
1.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管理体系,探索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2.继续开展作风检查,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校务公开工作。
3.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畅通信访举报通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4.需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找准职责定位;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
5.进一步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纪委办监察处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