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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作者:纪委办监察处 来源:  日期:2014/04/10 09:01:36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2014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以建设“廉洁海大、正气海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教育预防,强化执纪监督,严惩腐败行为,为我校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1.继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纪委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学校纪委委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和专职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和中纪委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决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进行检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懈现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

2.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落实党委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制定我校贯彻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协助党委抓好各项任务分解,搞好组织协调,加强检查监督,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3.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 “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制度,结合二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依据《广东海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广东海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继续做好对新任(调整)科处级干部的廉政教育谈话和签订廉政承诺书工作。

4.按照省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抓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针对不同教育对象,不断丰富形式和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手段积极开展活动,增强纪律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使教育学习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二、加强对党政决议和“三大行动计划”、“创新强校工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学校重点工作落实

5.根据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检查党委决议执行情况的要求,加大对学校党政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学校党委的权威,确保学校党政各项决议能够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6.今年是学校继续推进落实“三大行动计划”和“创新强校工程”的关键年,在做好本部门负责的两个“三大行动计划”项目(“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党委办、校长办督促各责任单位或牵头部门依据各自负责的“三大行动计划”和“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认真做好检查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7.配合党委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会员卡”、“购物卡”等现象,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进一步巩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8.加强对基层单位和党组织落实重要事项决策情况的检查,促进基层单位和党组织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或部处务工作会议以及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

三、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工作效能

9.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学校党委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依据《广东海洋大学机关作风考评办法(试行)》,开展机关作风的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提升行政效能。

10.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急师生所急,想师生所想,切实为师生排忧解难,为基层服务。

11.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果,加强对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和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作风不正、效能低下、不负责任、滥用权力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问责,或依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有效监督,推进权力阳光运行

12.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制定《广东海洋大学物资采购监督办法》和《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监督办法》。根据中纪委新的要求,提出《广东海洋大学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基建后勤、物资设备、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科研产业、招生考试和教学管理等重点职能单位部门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科学的管事、管权、管人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化管理水平。

13.继续强化有效监督,坚持按照“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要依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加强对基建后勤、资产设备、组织人事、招生考试、财务审计、科研产业、教育管理和赞助收费等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领域的监督。

14.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全员参与的立体式监督体系,在完成机关部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推进教学单位和教师科研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管理和审批等各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和修正,汇编机关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制订《广东海洋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年底全面完成学校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形成以岗位为点、工作流程为线、制度建设为面的有效反腐倡廉防控机制。

15.要进一步深化党务、校务和院务公开,完善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师生要求公开的事项,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况下,依法依纪地促进学校和有关单位部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16.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参观廉政基地等形式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有新的警醒,夯实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和权力观;会同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继续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廉政文化系列主题活动,促进大学生的廉洁意识的提高,建设“正气海大”。

17.拓展党风廉政教育范围和内容,通过邀请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等领域的专家,采取座谈、讲座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熟悉掌握所在岗位的业务知识,特别是财务管理和审计方面的知识,使广大教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加强自我防范,明确党纪国法的红线底线。

18.继续开展廉政理论和实践研究,发挥廉政研究中心的作用,在抓好去年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第二次学校廉政理论和实践研究研讨会,汇编论文专辑。积极配合上级纪委做好年度反腐倡廉的调查研究工作。支持和发挥专家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新成果。

六、拓宽监督渠道,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

19.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和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拓宽信访渠道。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广东海洋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处理工作规定》处理信访件问题,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线索向省教育纪工委报告制度,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20.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要通过查办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发挥震慑、诫勉和警示作用,有力遏制腐败问题的滋生发生。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1.发挥基层纪检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继续做好新一届特邀监察员考察选聘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基层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监督水平和监督质量。

22.继续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规程。加强支部建设,严格按照《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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